人客空间(滨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查,你单位未为职工刘秀刚(身份证号372321 ********5815)申报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2026年5月22日,我单位依法做出《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滨城区社险通〔176〕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作出《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滨城人社险核通2026〔28〕号),限你单位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理申报并补缴。
经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现依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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