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津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宝明):
本机关受理王晓然反映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阳人社监理催〔2025〕33号)。该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阳人社监理催〔2025〕33号)
地址: 阳信县阳城六路567-3号205室
联系电话: 0543-8215089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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