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泸州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韩树全与泸州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赔偿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2025〕第787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定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上午九时在博兴县新城二路766号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0室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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