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字〔2021〕9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设立
山东现代职业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设立山东现代职业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和《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等有关规定和专家评估、综合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山东现代职业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山东现代职业高级技工学校,法定代表人由李胜印变更为李泉慧,开设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汽车维修、护理、幼儿教育、中药6个高级工专业。
二、山东现代职业高级技工学校以培养高级工和中级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社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山东现代职业高级技工学校招生、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毕业生就业、办学经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你单位要加强对山东现代职业高级技工学校的管理和支持,督促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内涵发展、特色立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为促进就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4日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